设为首页】【加入收藏 关于我们 | 网站地图 | RSS订阅
中国中小企业哈尔滨网
  • 首  页
  • 新闻动态
  • 融资担保
  • 通知公告
  • 工作动态
  • 两创风采
  • 政策文件
  • 中小微企业库
  • 领导讲话
  • 平台活动
  • 办事指南
  • 非公经济
  • 创新天地
  • 信用体系
  • 互联网+
  • 产业培育
  • 人才招聘
  • 中小微产品库
  • “两创示范”服务券
  • 当前位置: 首页 > 领导讲话 >
    保障规范决定重大事项更加法治化科学化民主化
    2019-04-25 10:02 来源:黑龙江日报 作者:. 点击:
    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,是宪法法律赋予地方人大的一项重要职权。24日上午,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分组审议了《黑龙江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(草案修改稿)》。

      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,是宪法法律赋予地方人大的一项重要职权。24日上午,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分组审议了《黑龙江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(草案修改稿)》。

      现行的《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、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》是2004年审议通过的。法规实施十多年来,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,保障省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职权发挥了积极作用。随着形势的发展,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,对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,原规定需要进一步修改补充完善。2018年12月26日,省人大常委会会议第一次分组审议了《规定(草案)》,本次是第二次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。

      《规定(草案修改稿)》对关于加强党的领导方面的规定、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方面的规定、重大事项的范围、进一步增强条例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的规定等方面进行了调整。

      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分组审议时认为,重新制定该规定,有利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,提高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科学化、民主化、法治化水平,《规定(草案修改稿)》内容全面、系统,符合中央决策部署和新时代人大履职尽责的要求。同时,组成人员还围绕重大事项的范围、提出程序、法律责任等方面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和建议。

     
    (责任编辑:曹莹 审核:刘继伟)
    友情连接 所有链接 | 申请加入
  • 总站
  • 黑龙江
  • 浙江
  • 内蒙古
  • 云南
  • 厦门
  • 安徽
  • 天津
  • 湖北
  • 武汉
  • 吉林
  • 四川
  • 宁夏
  • 北京
  • 重庆
  • 河北
  • 青岛
  • 香港
  • 广东
  • 陕西
  • 山东
  • 河南
  • 贵州
  • 湖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