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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《黑龙江省大力发展特色文化旅游实施方案(2023—2025年)》印发
    2023-11-22 09:31 来源: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作者:. 点击:
   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我省期间关于“大力发展特色文化旅游”的指示精神,依据《黑龙江省旅游业高质量发展规划》,制定本实施方案。

   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《黑龙江省大力发展特色文化旅游实施方案(2023—2025年)》的通知

     

    各市(地)人民政府(行署),省政府各直属单位:

      《黑龙江省大力发展特色文化旅游实施方案(2023—2025年)》已经省政府同意,现印发给你们,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。

     

     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

      2023年11月17日

          (此件公开发布)

     

     

    黑龙江省大力发展特色文化旅游实施方案(2023—2025年)

     

     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我省期间关于“大力发展特色文化旅游”的指示精神,依据《黑龙江省旅游业高质量发展规划》,制定本实施方案。

      一、总体要求

     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我省期间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,立足构建旅游业新发展格局,坚持生态优先、绿色发展,守护好森林、江河、湖泊、湿地、冰雪等原生态风貌,加强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利用,传承弘扬东北抗联精神、北大荒精神、大庆精神、铁人精神,聚焦冰雪游、避暑游、边境游、红色游、生态康养游和历史文化游等特色文化旅游发展重点,完善旅游基础设施建设、优化旅游项目设计、支持旅游文化创意产品生产、推进文旅深度融合、规范文旅市场秩序、深化旅游开放合作,建设“现代文旅、质量文旅、创新文旅、幸福文旅、融合文旅、开放文旅”,运用市场化机制优化资源配置,培育壮大文化旅游市场主体,释放旅游消费潜力,更好发挥旅游消费拉动经济增长的作用,切实把资源优势转化为发展新动能新优势,把绿水青山、冰天雪地转化为金山银山,开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。

      二、主要目标

      到2025年,“三纵一横”旅游通道、“三圈两带”旅游板块以及“1+5+N”旅游城市的旅游业发展新格局初步形成,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取得初步成效,初步形成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文旅品牌,融入东北地区跨区域旅游一体化发展格局。特色文化旅游发展新动能新优势培育效果显著,旅游业产业布局更加优化,市场规模不断壮大,旅游产品供给、旅游服务质量、旅游治理能力显著提升,旅游产业链市场化、标准化、规范化、智能化水平大幅提高,旅游发展活力和产业竞争力明显增强,旅游业成为拉动内需、促进消费、增加就业、惠及民生、助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引擎。初步建成世界级冰雪旅游度假胜地、全国夏季避暑旅游引领区、中俄文旅交流合作示范区和中国生态康养旅游体验区。“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,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”实践地建设初见成效。

      三、重点任务

      (一)旅游发展空间格局优化行动

      1.打通“三纵一横”旅游通道。推进公路、铁路、航空等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一体化发展,推进以高速公路、一级公路、铁路为纽带,以哈尔滨太平国际机场等机场群为支撑的龙江旅游走廊建设提升,与吉林、辽宁和内蒙古等地形成区域协调发展的立体化旅游通道。重点打通以哈尔滨为核心,经绥化、伊春至黑河的“中纵通道”;北起抚远,经同江、鹤岗、佳木斯、双鸭山、七台河、鸡西至牡丹江的“东纵通道”;北起漠河,经加格达奇、齐齐哈尔至大庆的“西纵通道”;以哈尔滨为核心,东经牡丹江至绥芬河、东宁,西连大庆至齐齐哈尔的“横向通道”。〔省文化和旅游厅、省交通运输厅,各市(地)政府(行署)按职责分工负责〕

      2.构建“三圈两带”旅游板块。以区域特色资源为基础,城市综合服务能力为保障,区位交通为纽带,构建特色鲜明、功能突出、区域互补的哈尔滨—牡丹江—鸡西—七台河—伊春—绥化—黑河—大兴安岭—齐齐哈尔—大庆等构成的“冰雪旅游核心圈”,哈尔滨—绥化—伊春—大兴安岭—齐齐哈尔—大庆构成的“草原森林旅游核心圈”,哈尔滨—伊春—鹤岗—佳木斯—双鸭山—七台河—鸡西—牡丹江等构成的“湿地生态休闲核心圈”,黑龙江、乌苏里江、松花江、嫩江、兴凯湖、镜泊湖、五大连池、连环湖等构成的“沿江沿湖旅游带”,牡丹江—鸡西—双鸭山—佳木斯—鹤岗—伊春—黑河—大兴安岭等构成的“边境开放旅游带”。〔省文化和旅游厅,各市(地)政府(行署)按职责分工负责〕

      3.优化“1+5+N”旅游城市空间布局。提升哈尔滨旅游枢纽城市优势,打造东北亚旅游消费中心城市和黑龙江旅游高质量发展核心区。支持齐齐哈尔、牡丹江、佳木斯、大庆、黑河等重点旅游集散城市建设成为区域旅游消费中心城市。支持绥芬河、海林、铁力、汤旺、嘉荫、漠河、塔河、抚远、同江、密山、虎林、萝北、勃利、爱辉、饶河、杜尔伯特、梅里斯、肇东等建设成为特色旅游城市。支持哈尔滨、牡丹江、佳木斯、黑河等建设特色文化旅游城市。〔省文化和旅游厅,各市(地)政府(行署)按职责分工负责〕

      (二)旅游产品供给侧改革行动

      1.完善冰雪旅游产品体系。增强优质产品供给,增加中高端产品供给,推动冰雪旅游产品迭代升级。重点打造冰雪户外运动、冰雪旗舰景点、冰雪节庆三大冰雪旅游产品体系,丰富和提升冰雪旅游产品品质。加强滑雪旅游度假地建设,推进哈亚雪、牡亚雪黄金双线辉映布局,将亚布力滑雪旅游度假区打造成世界级滑雪旅游度假地。推进哈尔滨冰雪大世界四季冰雪项目、太阳岛雪博会、雪乡、横道河子林海雪原度假区等升级改造。创新举办哈尔滨国际冰雪节、亚布力滑雪节等冰雪节会活动。〔省文化和旅游厅、龙江森工集团,各市(地)政府(行署)按职责分工负责〕

      2.提升避暑旅游产品体系。塑造“避暑胜地,清凉龙江”夏季旅游品牌,加强高品质避暑旅游产品开发和供给,完善配套设施,提升服务水平,构建多层次、多样化、多业态的夏季旅游发展体系。提升避暑旅游重点发展片区要素集聚、产业引领、区域带动水平,重点推进大、小兴安岭森林避暑休闲旅游产品业态开发。推进“避暑+休闲度假”旅游新业态发展,推进扎龙生态旅游区、伊春五营国家森林公园等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,以龙江东部湿地旅游联盟为主导,提升湿地生态休闲片区协同发展水平,依托镜泊湖、兴凯湖等开发避暑康养度假产品,打造全国一流的湖泊避暑康养度假旅游目的地。〔省文化和旅游厅、省林草局、龙江森工集团、北大荒农垦集团,各市(地)政府(行署)按职责分工负责〕

      3.构建边境旅游产品体系。利用边境特色旅游资源,依托界江界湖、边境城市和对俄口岸,持续开展入境旅行商伙伴行动,培育口岸边境观光、异域风情体验等边境旅游产品,发展特色餐饮、文化演艺、文化创意产品、土特产加工销售等,支持边境做好跨境游、做大边城游、发展沿江游,加快构建边境旅游产品体系。〔省文化和旅游厅,牡丹江市、佳木斯市、鸡西市、伊春市、双鸭山市、鹤岗市、黑河市政府和大兴安岭地区行署按职责分工负责〕

      4.丰富生态康养旅游产品体系。依法依规合理利用风景名胜区、森林公园、湿地公园等自然生态资源,推进森林步道、休闲健康步道建设,开发森林康养、生态观光、自然教育等生态旅游产品。重点打造伊春九峰山养心谷旅游度假区、漠河国家森林康养基地等生态康养旅游目的地。推动“温泉+医疗”、“温泉+康养”等融合业态发展,开发矿泉度假产品体系,建设杜尔伯特—林甸—齐齐哈尔等温泉度假产业集聚带和五大连池冷矿泉度假产业集聚区。加快建设高端旅居康养机构共联体,开发全生命周期的旅居产品谱系,推动龙江候鸟旅居康养产业持续发展。〔省文化和旅游厅、省林草局、省民政厅、省卫生健康委、省中医药局、龙江森工集团,各市(地)政府(行署)按职责分工负责〕

      5.开发自驾旅游产品体系。推进沿边旅游风景道、草原森林旅游风景道等建设,打造“哈亚雪—牡亚雪”黄金自驾廊道,推进G331边境自驾旅游带、古驿路黄金(自驾)旅游带建设,创新自驾旅游产品,提升自驾旅游优质服务水平。〔省文化和旅游厅、省交投集团,各市(地)政府(行署)按职责分工负责〕

      6.提升农业旅游产品体系。开展乡村旅游提质增效行动,推动乡村旅游提质增效,开展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试点,推动提升乡村旅游运营水平。持续创建富有地域文化特色的乡村旅游重点村镇,推动实施旅游民宿国家标准,打造“乡村四时好风光”线路产品,开展“游购乡村”系列活动。因地制宜发展美丽田园、景观农业、农耕体验、休闲渔业、户外运动等新业态。以黑龙江省农垦为主体,发挥“北大荒”、“黑土地”等农垦和农业品牌价值,挖掘农垦精神内涵和农业文化资源,开发农垦特色文化旅游精品,推动特色农林牧副渔等土特产品向旅游商品转化,集中连片打造现代化大农业旅游产业集群。〔省文化和旅游厅、省农业农村厅、北大荒农垦集团,各市(地)政府(行署)按职责分工负责〕

      7.创新红色旅游产品体系。推进红色旅游与乡村、研学、生态旅游等融合发展。优化提升东北抗联博物馆、大庆油田历史陈列馆、佳木斯“东方第一哨”、鸡西北大荒开发建设纪念馆等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。以哈尔滨、佳木斯、鸡西等红色旅游资源富集区为重点,开发彰显东北抗联精神、北大荒精神、大庆精神、铁人精神等龙江“四大精神”内涵的红色旅游产品,建设全国红色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。〔省文化和旅游厅,各市(地)政府(行署)按职责分工负责〕

      8.培育户外运动品牌赛事体系。开展全民健身系列赛事和冬季冰雪系列赛事,高标准筹办2025年哈尔滨亚冬会,持续办好哈尔滨国际马拉松、中国·哈尔滨轮滑马拉松世界杯等。支持亚布力等开发“林海雪原”摩托穿越、山地穿越、越野滑雪等冰雪运动类项目。支持哈尔滨等地举办环湖环城自行车、马拉松等活动,支持开展“赏冰乐雪”系列活动等。推出篮球、足球、排球等大众体育活动,发展具有民族特色的传统体育活动。〔省体育局、省文化和旅游厅,各市(地)政府(行署)按职责分工负责〕

      9.丰富户外露营休闲旅游产品体系。在合规前提下依托旅游景区、旅游度假区、乡村旅游点、环城游憩带、郊野公园、体育公园等合适区域合理布局自驾车旅居车停车场等服务设施,发展自驾车旅居车露营地、帐篷露营地、青少年营地等营地形态,丰富“露营+”户外休闲旅游产品体系,拓展露营旅游休闲空间。〔省文化和旅游厅、省体育局,各市(地)政府(行署)按职责分工负责〕

      (三)旅游精品路线培育行动

      1.完善特色冰雪旅游线路建设。完善“中国1号冰雪旅游线路”、“黑龙江省冰火体验旅游路线”等冰雪品牌线路沿线旅游、交通等配套设施,提升黑龙江省冰雪旅游精品线路特色体验。〔省文化和旅游厅、省交通运输厅,各市(地)政府(行署)按职责分工负责〕

      2.推进生态康养旅游线路建设。以各地生态康养资源为基础,以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、国家级风景名胜区、国家森林公园、国家康养旅游示范基地、国家森林康养基地、中医药健康旅游基地等为重点,开发生态观光、森林康养、自然教育等生态康养旅游产品,推出一批生态康养主题突出、配套服务完善的特色旅游线路。〔省文化和旅游厅,各市(地)政府(行署)按职责分工负责〕

      3.推进经典红色旅游线路建设。推进东北抗联革命文物主题游等红色旅游线路建设,加大“红色龙江,英雄不朽”、“从北大荒到北大仓”、“走近铁人,感受拼搏”等全国红色旅游精品线路建设与宣传推广力度。〔省文化和旅游厅、省委宣传部,各市(地)政府(行署)按职责分工负责〕

      4.提升精品自驾旅游线路建设。重点推进华夏东极之旅、神州北极之旅、“中国两极穿越自驾路线”、黄金古驿路等精品自驾旅游线路。以自驾旅游线路串联沿线旅游城市城镇,推进旅游城镇和乡村建设进程。〔省文化和旅游厅,各市(地)政府(行署)按职责分工负责〕

      (四)“旅游+”业态融合发展行动

      1.推动“文化+旅游”深度融合发展。挖掘黑龙江省作为人文荟萃之地和文化对外交流桥头堡的文化内涵,推进历史文化街区、风貌区保护和开发建设,勇担新的文化使命,加强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利用,传承弘扬东北抗联精神、北大荒精神、大庆精神、铁人精神,创作生产更多具有时代气息的文化产品,为旅游城市、景区等赋予特色文化内涵,创新开发沉浸式体验的文旅产品和业态。以哈尔滨中央大街等为重点,打造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。创新文化遗产和博物馆展示方式,延长文博场馆等文体设施开放时间,鼓励开发“文博奇妙夜”等夜间体验项目。支持传统和现代文艺作品与旅游深度融合,引导音乐节、艺术节、动漫节、演唱会、艺术展览、文旅展会等业态健康发展,丰富“音乐+旅游”、“演出+旅游”、“展览+旅游”等业态,支持创办艺术品交易中心。〔省文化和旅游厅,各市(地)政府(行署)按职责分工负责〕

      2.推进“交通+旅游”融合发展。推进公路、铁路、航空等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一体化发展,推进跨运输方式游客联乘联运,多种方式“一站式”无缝衔接,构建公共交通的“快旅”模式,提高旅游目的地通达性。优化旅游客运服务,积极拓展定制客运服务,普及推广电子客票服务。〔省交通运输厅、省机场集团、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〕

      3.推动“非遗+旅游”融合发展。推进非物质文化活化和创新展示,支持将非遗与乡村、红色、冰雪、康养、体育旅游等结合,举办“非遗购物节”、“非遗美食节”等活动,丰富非遗旅游纪念品的主题性设计,推动非遗赋能旅游景区、度假区、休闲街区、乡村旅游重点村镇、红色旅游经典景区,提升旅游空间的文化内涵和底蕴。〔省文化和旅游厅,各市(地)政府(行署)按职责分工负责〕

      4.推进“工业+旅游”融合发展。依托中国一重、中东铁路、大庆油田等资源,重塑和利用“龙江制造”集群优势,加强工业遗产保护和活化利用,打造旅游景区、特色街区、研学基地(营地)、创新创业基地、工业主题博物馆、沉浸式体验馆等工业旅游业态,创建全国工业旅游城市、工业旅游示范基地和工业旅游示范点。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、省文化和旅游厅,各市(地)政府(行署)按职责分工负责〕

      5.推进“体育+旅游”融合发展。实施体育旅游精品示范工程,推动体育赛事和旅游活动一体谋划、一体开展,结合重大、特色赛事,培育“跟着赛事去旅行”品牌项目,打造一批具有影响力的体育旅游精品线路、赛事和基地。发展冰雪运动、山地户外、水上运动、汽车摩托车、航空运动、健身康养等体育旅游新产品新业态,建设体育旅游示范基地。支持各地结合旅游市场开展体育活动,发展滑雪、马拉松、自行车、山地户外等群众性体育活动。〔省体育局、省文化和旅游厅,各市(地)政府(行署)按职责分工负责〕

      6.推进“教育+旅游”融合发展。完善龙江研学旅行体系,大力开发研学旅行产品,建设一批高水平研学旅行基地(营地),推出一批研学旅行精品课程和线路,培养一批专业化研学旅行导师队伍,遴选一批优质的研学旅行服务商,加大南北研学联盟合作力度,打造一批研学旅行目的地。推动旅游与基础教育的融合发展,将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纳入教育教学计划。〔省教育厅、省文化和旅游厅,各市(地)政府(行署)按职责分工负责〕

      7.推进“中医药+康养旅游”融合发展。支持企事业单位依托北药、矿泉、中医药等特色资源发展文化旅游康养产业,开发“中医药+康养旅游”产品,以黑龙江中国北药园等为重点,积极争创中医药健康旅游基地、中医药养生体验和观赏基地,建设中医药博物馆。〔省中医药局、省文化和旅游厅、龙江森工集团,各市(地)政府(行署)按职责分工负责〕

      8.推进“数字+文旅”融合发展。加快“5G+文旅”、“人工智能+文旅”等智慧场景应用,规范发展数字文创、数字IP、数字藏品等旅游衍生产业,支持旅游业与数字动漫、数字艺术等新产业融合发展,发展云直播等沉浸式数字文旅新产品、新体验、新服务,培育数字文化和旅游产业示范基地和重点项目(园区)。〔省文化和旅游厅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〕

      (五)旅游市场主体培育行动

      1.实施旅游企业梯度培育计划。大力培育市场主体,重点“抓龙头”、“强骨干”,培育好本地企业,做大做强省内文旅市场主体,重点支持旅行社等旅游企业发展,积极培育和扶持“专精特新”型中小微文旅企业发展,扩大文旅市场主体增量。〔省文化和旅游厅、省国资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〕

      2.加大旅游产业招大引强力度。创新招商模式,引进国内外文旅头部企业,在省内投资布局重大文旅项目。激发家乡旅游投资热潮,吸引旅游投资回流。初步构建龙头企业领军、骨干企业支撑、小微企业专精的旅游市场主体梯队结构。〔省文化和旅游厅、省商务厅、省外办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〕

      3.发挥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。实施促进创业带动就业计划,聚焦社会群体创业就业需求,鼓励招引“龙江人”携旅游项目或技术回归黑龙江创业,驱动各类社会资本投向文化和旅游领域。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、省商务厅、省文化和旅游厅,各市(地)政府(行署)按职责分工负责〕

      4.提升导游员讲解员服务水平。加强全省导游队伍人才供给和业务培训,加强导游、讲解员外语培训。加快推进导游职业转型升级,落实导游队伍“四个一百”转型升级引导计划,办好省级旅游技能大赛等,培养一批“龙江金牌导游”、“红色旅游五好讲解员”,提升导游队伍服务水平。〔省文化和旅游厅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〕

      (六)旅游产品营销推广行动

      1.创新开展节庆会展营销。办好中俄博览会、中俄文化大集、哈洽会、绿博会等高端展会涉旅单元,组织旅游单位和企业积极参加进博会、服贸会、海南博鳌亚洲论坛等重大国际经贸和旅游会展活动,办好地方文旅节庆会展活动,提升哈尔滨国际冰雪节、哈尔滨之夏音乐会、哈尔滨国际啤酒节、齐齐哈尔烤肉美食节等节庆活动品牌影响力,丰富品牌节庆、体育赛事、高端论坛、大型展会等活动体系。〔省文化和旅游厅,各市(地)政府(行署)按职责分工负责〕

      2.强化新媒体营销力度。与百度、腾讯、字节跳动、东方甄选等业界“大咖”建立稳定的省企合作关系,用好抖音、大众点评、小红书等新媒体平台,探寻能充分宣传推动“北国好风光,美在黑龙江”的新媒体营销路径。〔省文化和旅游厅,各市(地)政府(行署)按职责分工负责〕

      3.发挥头部流量拉动作用。邀请龙江籍名人明星为家乡代言,发挥眼球经济、粉丝经济带动作用,发挥流量虹吸效应,打造文旅热点、爆点,提升龙江文旅品牌知名度。〔省文化和旅游厅,各市(地)政府(行署)按职责分工负责〕

      4.加大引客入省宣传激励力度。通过加强宣传营销,优化政策措施,完善奖励办法等方式,加大引客入省力度,激活黑龙江旅游市场。〔省文化和旅游厅,各市(地)政府(行署)按职责分工负责〕

      5.推动跨省域旅游联动营销。促进区域合作联动,围绕东北旅游一体化发展战略、哈长城市群等,实施区域一体化文化和旅游消费惠民措施和便利服务,举办区域性消费促进活动。联动黑龙江省对口合作省份,进一步打造“寒来暑往,南来北往”旅游合作品牌。联动黑龙江省对口援疆、援藏城市,推动“两疆(江)臻品”互通营销。〔省文化和旅游厅,各市(地)政府(行署)按职责分工负责〕

      6.深化旅游领域国际合作交流。实施出入境旅游促进计划,发挥旅游贸易载体作用,支持省内文化和旅游企业、机构参加各类国际文化和旅游展会,加强海外市场宣传推广和精准营销。开展与北欧、加拿大等同纬度国家交流合作,开辟龙江冰雪旅游“走出去”的突破口。深化中俄文化和旅游领域合作,推动中俄共建“冰上丝绸之路”,建立完善黑龙江省与俄毗邻地区省州长定期会晤机制。融入亚洲旅游促进计划、东北亚文化和旅游经济圈、海外文化交流和旅游推广体系。推进中国—上海合作组织冰雪体育示范区建设。〔省文化和旅游厅、省体育局、省外办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〕

      (七)旅游基础设施提升行动

      1.优化旅游基础和公共设施建设。推进完善旅游航线网络、旅游列车线路、自驾车旅游服务体系。支持各地根据旅游业发展需求,合理规划、有序推进旅游咨询中心、旅游集散中心、研学旅行基地(营地)、宾馆酒店、旅游厕所、旅游风景道、旅游交通标识标牌、智慧旅游公共服务平台、充电基础设施等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和改造。〔省文化和旅游厅、省交通运输厅、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〕

      2.实施美好生活度假休闲工程。开展文旅产业赋能城市更新行动,支持哈尔滨、齐齐哈尔、牡丹江、佳木斯、大庆、伊春、黑河等强化城市旅游休闲功能,加强绿道、骑行道、郊野公园、停车设施等微循环休闲设施建设,营造旅游休闲氛围,建设文化特色鲜明的国家级旅游休闲城市。以哈尔滨中央大街步行街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、齐齐哈尔中环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、牡丹江东一中俄风情街、哈尔滨中华巴洛克历史文化街区、哈尔滨世界欢乐城等为重点,培育文化底蕴浓厚、业态高度集聚、休闲消费活跃的旅游休闲街区。〔省文化和旅游厅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,各市(地)政府(行署)按职责分工负责〕

      3.有序发展夜间经济。引导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规范创新发展,以哈尔滨中央大街等旅游休闲街区为重点,完善夜间照明、停车场、公共交通、餐饮购物等配套服务设施。以融创文旅城“冰秀”为示范,支持冰雪大世界、太阳岛雪博会、松花江冰雪嘉年华、亚布力滑雪旅游度假区等景区创新发展夜间旅游。〔省文化和旅游厅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,各市(地)政府(行署)按职责分工负责〕

      4.完善旅游航线网络。恢复和增加国际航班,提高航空出行便利性。推进哈尔滨国际航空枢纽机场改扩建工程,发挥枢纽机场辐射带动功能。推进支线机场和通用机场建设,推进齐齐哈尔、佳木斯、黑河机场改扩建工程,加快新建鹤岗、绥化、亚布力机场和牡丹江机场改扩建前期工作。〔省交通运输厅、省机场集团,各市(地)政府(行署)按职责分工负责〕

      5.优化提升铁路快速客运网络。推进省际省内铁路快速客运工程建设,形成地区联通、全国通达的快速客运网络。推进开行伊春、亚布力、五大连池、加格达奇、漠河、五常等重要节点旅游列车。〔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,各市(地)政府(行署)按职责分工负责〕

      6.推进龙江高等级公路网络建设。推进哈尔滨都市圈环线、鹤哈高速鹤岗至伊春段、铁科高速铁力至五常段、北漠高速五大连池至嫩江段等高速公路建设。加强国省道路网改造提升,全面提升“哈亚雪”黄金旅游线路。推进“醉美龙江331边防路”建设。〔省交通运输厅、省交投集团,各市(地)政府(行署)按职责分工负责〕

      7.提升口岸跨境服务功能。优化签证和通关政策,提高签证办理效率,提升黑河、绥芬河、东宁、同江、抚远、黑瞎子岛、萝北、塔河、虎林、密山、饶河等重点口岸旅客过境服务能力。提升黑河公路大桥、同江铁路大桥运营效能,建成黑河中俄跨境跨江索道,推进东宁界河桥前期工作。加大大庆航空口岸开放力度。开展中俄国际公路旅游客运服务,打造富有特色的边境口岸旅居设施,推动跨境自驾游、专列游产品常态化,引导边境地区由出境旅游通道向旅游目的地转变。〔省公安厅、省商务厅、省文化和旅游厅、省机场集团、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,各市(地)政府(行署)按职责分工负责〕

      8.推进冰雪装备制造产业园区建设。加快哈尔滨冰雪运动装备制造产业园、齐齐哈尔冰雪装备产业园等建设,鼓励冰雪装备产品进景区,推动冰雪旅游全产业链协调发展。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,哈尔滨市、齐齐哈尔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〕

      9.推进自驾风景道(旅游带)建设。推进沿边风景道、草原森林风景道等建设,完善自驾配套设施体系,提升“醉美龙江331边防路”沿线景观营造,建设沿边自驾旅游带,提升古驿路沿线人文和自然景观,打造古驿路黄金(自驾)旅游带。规划建设自驾车旅居车营地,争创4C、5C级自驾车旅居车营地。〔省文化和旅游厅、省交投集团,各市(地)政府(行署)按职责分工负责〕

      10.打造户外运动四季公园。重点依托亚布力、镜泊湖、五大连池、凤凰山等,建设国家体育旅游示范基地、国家山地户外运动示范公园、国家水上国民休闲运动中心,打造特色鲜明、类型丰富的户外运动四季公园。〔省体育局、省林草局、省文化和旅游厅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〕

      11.优化景区配套设施及管理水平。支持景区丰富产品、创新业态、完善设施、提升服务,配备多语种标识及导览设施。完善景区预约措施,简化预约程序,尽可能减少采集游客个人信息,科学设置线上、线下购票预约渠道。鼓励保留人工窗口,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人群提供购票预约服务。在旅游旺季,通过延长景区开放时间、增加弹性供给等措施,提升景区接待能力。〔省文化和旅游厅,各市(地)政府(行署)按职责分工负责〕

      12.提升景区对外交通通达性。加快干线公路与景区公路连接线以及相邻区域景区间公路建设,改善国家4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对外交通水平,融入黑龙江省干线公路网,与省际、城际以及城市内外路网有效衔接,打造全面、畅通、快速的景区对外交通体系。引导各市(地)结合实际,开辟国家5A级旅游景区旅游班线。〔省文化和旅游厅、省交通运输厅,各市(地)政府(行署)按职责分工负责〕

      13.推动民宿提档升级。推动民宿集群化、精品化、品牌化发展,提升民宿建设、服务标准,完善公共设施配套建设和公共服务供给,持续开展省内星级民宿和国家等级民宿创建评定,打造精品标杆民宿,推进民宿产业高质量发展。推动以雪人木屋为代表的北极村民宿集群式发展,打造北极村区域民宿品牌。〔省文化和旅游厅,各市(地)政府(行署)按职责分工负责〕

      (八)旅游消费创新升级行动

      1.营造高品质旅游消费空间。改善旅游消费环境,因地制宜发展新型文化和旅游消费聚集区。支持哈尔滨建设东北亚旅游消费中心城市,牡丹江、齐齐哈尔等建设区域旅游消费中心城市,伊春、黑河建设特色旅游消费城市。支持创建国家文旅消费示范试点城市、国家级文化和旅游夜间消费集聚区、文旅融合发展示范区、旅游休闲街区。〔省文化和旅游厅,各市(地)政府(行署)按职责分工负责〕

      2.丰富多元消费业态。促进传统消费升级,培育、增强“龙江老字号”发展活力。顺应“民宿+”新业态发展趋势,提升黑龙江特色民宿品牌化发展水平。推进新型旅游消费,发挥文旅消费新场景的乘数效应,推动利用数字技术改造提升传统旅游消费场所,培育体验消费、智能消费、网络消费等旅游消费新形态,打造沉浸式演艺、展览、娱乐等旅游消费新场景。〔省文化和旅游厅,各市(地)政府(行署)按职责分工负责〕

      3.激发特色文创市场消费活力。加快构建以“黑龙江礼物”为代表的旅游商品连锁体验销售网络。实施“黑龙江礼物+”工程,引导城市街区、旅游景区开办“黑龙江礼物”实体店。支持利用各类电商平台开办文创产品旗舰店、专营店,打造线上和线下双渠道导流新型店铺。〔省文化和旅游厅、省旅投集团,各市(地)政府(行署)按职责分工负责〕

      4.加大消费惠民力度。持续开展文旅消费促进活动,联动文化和旅游企业、金融机构、电商平台、新媒体平台等举办形式多样的旅游消费促进活动。完善旅游消费惠民举措,提升旅游消费便利度,鼓励景区淡季打折或免费开放,对老年人、残疾人、学生等重点人群实行减免门票政策。支持举办“冰雪季”、“避暑季”等旅游消费惠民活动,持续实施文旅消费助企惠民行动计划。〔省文化和旅游厅,各市(地)政府(行署)按职责分工负责〕

      (九)旅游行业综合能力提升行动

      1.持续实施冬季冰雪旅游和夏季避暑旅游“百日行动”。加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力度,强化制度政策创新、发展模式创新、技术业态创新、载体渠道创新,围绕发展特色冬夏旅游产品、提升旅游服务质量、推动旅游产业升级、加强旅游宣传推广、培育旅游消费市场五个方面,推出“十”大主题路线、“百”场美食盛宴、“千”台文旅盛事和“万”种龙江好物,持续办好全省旅游产业发展大会、中俄地方文化艺术季、哈尔滨国际冰雪节、哈尔滨之夏音乐会等节会,举办品牌节庆和赛事活动,进一步激发动力、增强活力、释放潜力。全力塑造、提升“冰雪之冠,童话龙江”、“避暑胜地,清凉龙江”冬夏季旅游品牌。〔省文化和旅游厅,各市(地)政府(行署)按职责分工负责〕

      2.推进市场化运营。大力培育市场主体,做强做优做大骨干旅游企业,培育一批大型旅游集团和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旅游企业。大力支持中小微旅游企业特色发展、创新发展和专业发展。支持旅游行业协会组织积极发挥作用,为企业创业创新、交流合作、人才培养等提供服务平台。发挥旅游行业协会行业自律作用,建立行业规范和标准,实施“黑白名单”制度。加强部门、行业和地方信用信息整合,建设文化和旅游领域诚信体系,推进信用品牌建设,持续推进“守信联合激励、失信联合惩戒”。〔省文化和旅游厅,各市(地)政府(行署)按职责分工负责〕

      3.推动标准化建设。加快构建冰雪经济、旅游康养产业相关标准及规范体系。开展“诚信文旅”宣传活动,建立健全信用承诺制度,推进信用品牌建设,优化信用消费环境,拓展信用应用场景,制定并落实失信惩戒措施,建设安全、规范、文明、守信的旅游市场环境。建立“文旅体验官”制度,逐步面向国内、国外招募“文旅体验官”,对我省文旅服务提出建设性意见,打造服务有温度、市场有活力、发展有特色的文旅市场环境。完善旅游服务质量评价体系,对全省旅游景区、酒店、民宿、购物、交通等涉旅环节进行全覆盖式体验监督,体验发现解决“食住行游购娱”中影响游客旅游体验的难点、堵点问题,不断提升游客对我省文旅服务的满意度。〔省文化和旅游厅,各市(地)政府(行署)按职责分工负责〕

      4.推动规范化管理。围绕热点旅游线路、重点旅游景区,对景点、住宿、餐饮、交通等涉旅市场主体存在的问题进行“拉网式”排查,以问题集中整治推动服务质量有效提升,加强旅游市场执法,深入开展旅游市场整治,针对旅游热点线路、投诉集中地区,省级集中执法力量加大检查力度,加强旅游投诉“诉转案”,依法打击旅游行业强买强卖、欺客宰客、诱导消费、低价游等违法违规经营活动,全方位提升消费者“食住行游购娱”各环节的体验性和舒适性,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。〔省文化和旅游厅,各市(地)政府(行署)按职责分工负责〕

      5.推动智慧化赋能。推动全省文旅企事业单位“上云用数赋智”,联合携程开发“一键游龙江”小程序,联合高德创意打造数字龙江文旅消费地图,联合支付宝发起“未来景区”智慧化升级活动。建立健全文化和旅游领域数据交易制度,推动互联网平台与传统旅游企业实现数据共享。推进智慧景区、智慧度假区、智慧街区建设,推动智能闸机、智慧导览、智能导游、数字导购、智慧厕所、电子客票、视频监控、数字化讲解和智能救援等感知终端的建设和应用,推进引导标识系统等数字化与智能化改造升级。〔省文化和旅游厅,各市(地)政府(行署)按职责分工负责〕

      四、保障措施

      (一)加强组织领导。加强党的全面领导,将黑龙江省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纳入龙江全面振兴的重要工作内容。各地各部门要在规划建设、基础设施、公共服务、规范管理等方面加强沟通协调,推动组织实施。在东北地区旅游业发展专项工作机制下,加强与东北地区其他省份的沟通协调与组织实施。〔省旅游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,各市(地)政府(行署)按职责分工负责〕

      (二)完善保障体系。强化规划衔接和要素保障,加强政策协调配合,拓宽融资渠道,用好各有关渠道财政资金,加强旅游用地、人才保障。优化重大项目、用地用水用电、金融财政、科技人才等保障措施,加大人流、物流、信息流等环节保障力度,优化消费导引、咨询、支付、投诉等便捷水平。支持旅游企业盘活存量旅游项目与存量旅游资产。〔省旅游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,各市(地)政府(行署)按职责分工负责〕

      (三)强化安全监管。加强旅游安全监督管理,强化旅游安全意识,完善舆情处置机制,把握好网上舆论引导的时、度、效。加强涉旅领域安全生产管理,提高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,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管理,开展安全隐患排查。加大对涉旅餐饮企业食品安全、卫生安全督导检查力度。持续开展全省涉旅道路交通安全整治,强化对旅游包车管理。〔省旅游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,各市(地)政府(行署)按职责分工负责〕

      (四)完善工作机制。运用“四个体系”闭环工作落实机制,健全旅游工作协调机制,建立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落实的领导责任体系、工作推进体系、考核评价体系和督导问责体系,构建“部门协调、地市负责、区县抓落实”的工作方式,研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,明确责任分工、时间表、路线图,加强部门间工作沟通协调和对规划实施的跟踪分析,依托省旅游工作联席会议等,围绕重点建设任务定期开展监测评估,协调落实重大事项和具体任务。〔省旅游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,各市(地)政府(行署)按职责分工负责〕

    (责任编辑:闫航 审核:于亚杰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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